尊敬的代理:
1、出口至所有欧洲及南美国家(如巴西,智利,墨西哥,阿根廷等)的非文件货件需提供收件人税号(Tax ID),并注明在发票及运单上;
其中智利规定:如收件人为非智利公民,除在发票及运单上注明Tax ID外还需提供收件人护照号码;其他国家详细规定请致电我司客服;
2、植物类产品,如木制筷子或木质饰品等,出口至美国或经美国中转需随货提供《Plant and Plant Product Declaration Form》(请在资料下载处下载)。
请贵司严格执行以上要求,否则因此引起退件等问题一律由贵司自行承担。多谢配合!
天豪客服部
2012-12-19
感谢您使用天豪国际快递服务!